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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範例

驗證報告長這樣 — 台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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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重點摘要

評估項目結果狀態
計算註記8需審閱

02標示宣告面板

營養素每份每 100 克每日參考值%
熱量171大卡570大卡9%
蛋白質1.9公克6.4公克3%
脂肪7.4公克24.7公克12%
飽和脂肪4.5公克15.1公克25%
反式脂肪0.2公克0.8公克
碳水化合物24.4公克81.2公克8%
11.3公克37.7公克
103毫克344毫克5%

每份份量: 30公克(1份) · 每容器 3 份

份量為手動輸入 — 未比對到 RACC 類別。

03原料標示內容

依固定配方快照組成之本市場法定原料清單、過敏原標示與強制警語。空白線為 FoodFact 不蒐集之欄位 — 列印前請補齊(原產地;未確認之標示名稱)。

內容物:小麥麵粉砂糖奶油巧克力豆 (可可膏砂糖可可脂大豆卵磷脂)泡打粉 (玉米澱粉碳酸氫鈉)

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:內容物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,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

本產品含有小麥牛奶大豆,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。

「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」(2018-08-21公告,2020-07-01生效):11類強制標示,於容器或外包裝加註醒語

本產品生產製程廠房,其設備或生產管線有處理花生

「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」問答:交叉污染警語為建議性(自願)標示,採TFDA建議用語

原產地(國):

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:原產地(國)— FoodFact未蒐集此資料,欄位待填

注意事項

  • 本市場之標題文字屬通行慣例,非明文強制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:內容物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,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
  • 具 CNS/公告名稱之複合原料依 TFDA 解釋可能免展開 — 本表仍完整展開(保守處理)。食安法第22條 + TFDA標示原則:複合原料之組成原料應展開標示;CNS/公告名稱之豁免屬函釋層級(保守:全部展開)

04原料標示查核

標示文字背後之判定:排序基準、複合原料展開、含量標示、添加物格式與交叉污染評估。 原料依配方重量由高至低排序;法定排序基準引用於標示區塊。

判定

  • 巧克力豆:本市場一律須展開標示組成原料(無省略門檻)。食安法第22條 + TFDA標示原則:複合原料之組成原料應展開標示;CNS/公告名稱之豁免屬函釋層級(保守:全部展開)
  • 泡打粉:本市場一律須展開標示組成原料(無省略門檻)。食安法第22條 + TFDA標示原則:複合原料之組成原料應展開標示;CNS/公告名稱之豁免屬函釋層級(保守:全部展開)
  • 大豆卵磷脂:建議之添加物標示格式如下。

    大豆卵磷脂

    食安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 + 施行細則第9條:食品添加物以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之品名或通用名稱標示;甜味劑、防腐劑、抗氧化劑須同時標示功能性名稱
  • 碳酸氫鈉:建議之添加物標示格式如下。

    碳酸氫鈉

    食安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 + 施行細則第9條:食品添加物以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之品名或通用名稱標示;甜味劑、防腐劑、抗氧化劑須同時標示功能性名稱

05進位依據

營養素標示值引用出處
熱量171大卡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; CNS 2925 四捨六入五成雙, 小數1位
蛋白質1.9公克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; CNS 2925 四捨六入五成雙, 小數1位
脂肪7.4公克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; CNS 2925 四捨六入五成雙, 小數1位
飽和脂肪4.5公克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; CNS 2925 四捨六入五成雙, 小數1位
反式脂肪0.2公克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; CNS 2925 四捨六入五成雙, 小數1位
碳水化合物24.4公克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; CNS 2925 四捨六入五成雙, 小數1位
11.3公克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; CNS 2925 四捨六入五成雙, 小數1位
103毫克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; CNS 2925 四捨六入五成雙, 整數

06合規容許誤差

營養素最小值最大值引用出處
熱量684.00 大卡TFDA Q&A Q8.1: 熱量·脂肪·飽和脂肪·反式脂肪·膽固醇·鈉·糖 — 표시치의 120% 이하
蛋白質5.12 公克7.68 公克TFDA Q&A Q8.1: 蛋白質·碳水化合物 — 표시치의 80~120%
脂肪29.64 公克TFDA Q&A Q8.1: 熱量·脂肪·飽和脂肪·反式脂肪·膽固醇·鈉·糖 — 표시치의 120% 이하
飽和脂肪18.12 公克TFDA Q&A Q8.1: 熱量·脂肪·飽和脂肪·反式脂肪·膽固醇·鈉·糖 — 표시치의 120% 이하
反式脂肪0.96 公克TFDA Q&A Q8.1: 熱量·脂肪·飽和脂肪·反式脂肪·膽固醇·鈉·糖 — 표시치의 120% 이하
碳水化合物64.96 公克97.44 公克TFDA Q&A Q8.1: 蛋白質·碳水化合物 — 표시치의 80~120%
45.24 公克TFDA Q&A Q8.1: 熱量·脂肪·飽和脂肪·反式脂肪·膽固醇·鈉·糖 — 표시치의 120% 이하
412.80 毫克TFDA Q&A Q8.1: 熱量·脂肪·飽和脂肪·反式脂肪·膽固醇·鈉·糖 — 표시치의 120% 이하

07原料資料庫比對

原料用量(克)來源資料庫版本
小麥麵粉
450168913 · USDA FDCfdc-2026-04 (free)
砂糖
添加糖(規格):100 克 / 100 克
250169655 · USDA FDCfdc-2026-04 (free)
奶油
200173410 · USDA FDCfdc-2026-04 (free)
巧克力豆
添加糖(規格):40 克 / 100 克
120手動輸入
泡打粉
8手動輸入
5手動輸入

08方法論與計算依據

  1. 1原料比對 — 配方中每一項原料均對應封面所載之食品成分資料庫版本;手動輸入之數值均明確標示。
  2. 2製程模擬 — 每一宣告之烹調步驟套用質量產率與營養素保留因子;質量變化軌跡重現於製程章節。
  3. 3成分組成 — 彙總成品之營養素總量,並換算為法定每 100 基準。
  4. 4衍生數值 — 熱量與衍生值(鹽、可利用碳水化合物、kJ)依該市場之法定換算因子計算。
  5. 5修整與標示 — 每一申報值依該市場之法定修整規則處理;所適用規則逐項營養素照錄。
  6. 6正面標示判定 — 門檻依申報日有效之限值表評估;每筆實測值與限值之比較均列於上方稽核表。

本計算具確定性:相同的配方快照、法規版本與資料庫必可完全重現本文件。其完整性可與封面所印之 SHA-256 雜湊比對驗證。

09警告與註記

  • 原料「小麥麵粉」缺少 kcal, satfat, transfat, cholesterol 的資料庫數值;這些將以 0 計。
  • 原料「砂糖」缺少 kcal, protein, fat, satfat, transfat, cholesterol, sodium 的資料庫數值;這些將以 0 計。
  • 原料「奶油」缺少 kcal, carb, sugar, cholesterol 的資料庫數值;這些將以 0 計。
  • 原料「巧克力豆」缺少 kcal, transfat, cholesterol, sodium 的資料庫數值;這些將以 0 計。
  • 原料「泡打粉」缺少 kcal, protein, fat, satfat, transfat, sugar, cholesterol 的資料庫數值;這些將以 0 計。
  • 原料「鹽」缺少 kcal, protein, fat, satfat, transfat, carb, sugar, cholesterol 的資料庫數值;這些將以 0 計。
  • 碳水化合物 + 蛋白質 + 脂肪 每 100 克合計 112.4 克。請檢查產率(濃縮/乾燥)或原料資料。
  • 游離糖是依添加糖與果汁比例估算 — 請輸入供應商的游離糖數值,以達到判定等級的精度。

10業者責任與引用出處

本報告之營養標示值係依配方及台灣食品成分資料庫(TFND)計算產生(TFDA Q&A 第7章)。廠商須對其產品標示值負責;主管機關之查驗以市售產品實測值與標示值之誤差允許範圍判定。加工變化大之產品(油炸、發酵、烘焙等)建議另行檢驗分析確認。資料來源:政府資料開放平臺資料集8543,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-第1版利用。

法規:
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22條; 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 (2022-06-23 修正, 2024-07-01 施行)
進位:
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與 TFDA Q&A Q6.4–6.6: CNS 2925 四捨六入五成雙 (banker's rounding);「0」之標示以修約前原始數值(每100g/100ml)為準
容許誤差:
TFDA Q&A Q8.1–8.2: 標示值與實測值之誤差允許範圍
資料庫計算依據:
TFDA Q&A Q7.1–7.7: 得以檢驗分析或計算方式產生;原料資料查詢自台灣食品成分資料庫(TFND),得採多個資料庫平均值 (Q7.4)
formats:
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: 固定二種格式(格式一 每份+每100g/ml、格式二 每份+每日參考值%);TFDA Q&A Q5.2 不得任意變更
zeroDisplay:
TFDA Q&A Q6.6: 「0」標示基準(每100g/ml 原始數值) — 熱量 ≤4 kcal · 蛋白質/脂肪/碳水化合物/糖 ≤0.5 g · 飽和脂肪 ≤0.1 g · 反式脂肪 ≤0.3 g · 鈉/膽固醇 ≤5 mg
dailyValues:
每日參考値(4歲以上): 熱量 2,000大卡 · 蛋白質 60公克 · 脂肪 60公克 · 飽和脂肪 18公克 · 碳水化合物 300公克 · 鈉 2,000毫克; 糖·反式脂肪 未訂定
language:
食安法 第22條: 應以中文(正體字)標示;TFDA Q&A Q5.8: 不得逕用外國格式
ingredientList:
食安法 第22條第1項第2款: 內容物依含量由高至低標示;施行細則 第9條: 添加物標示規格
allergens:
「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」(2018-08-21 公告, 2020-07-01 施行): 11類強制標示 — 醒語 「本產品含有○○」
quid:
食安法 第22條第2項 授權訂定之各類別公告(果蔬汁·調合油·蜂蜜·巧克力) — 無一般 QUID 制度

11文件管理與簽核

簽發日期
2026-07-01
法規版本
tw-nutrition-2024
資料庫版本
fdc-2026-04

製表

FoodFact 合規引擎 — 自動化確定性計算

日期: 2026-07-01

審核

姓名日期

核准

姓名日期

12適用範圍與限制

本報告數值係依所引用之食品成分資料庫與輸入配方計算而得,並非成品之實驗室檢驗結果;出現臨界提醒時建議進行確認性分析。

本申報反映 2026-07-01 當日有效之法規版本。法規可能修訂;該日之後重印包裝前請重新確認。

食品業者仍須對輸入資料(配方、原料規格、份量)之正確性及最終標示合規負責,包括本報告範圍外之項目(過敏原標示、成分表、宣稱用語、語言要求)。